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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 申請

ESTA 為「旅遊許可電子系統」之縮寫,由美國政府開發的線上申請系統,在旅客入境美國前進行預先篩查。由於安全管制的需求提高,自 2009 年一月 12 日開始生效:所有打算利用免簽證計畫以前往美國旅遊之遊客,都必須申請旅遊許可。此外,所有旅客都必須持有可機讀的護照,才能被准許入境美國。ESTA 的申請流程完全線上進行,並由美國國土安全部(DHS)運作。

每位旅客都必須有經過批准的 ESTA 申請。

要根據 VWP 無需簽證前往美國,必須通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獲得授權。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ESTA 允許您檢查您是否有資格根據 VWP 前往美國進行商務或旅遊。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 CBP 網站上的 ESTA 網頁。

2015 年免簽證計劃改進和恐怖主義旅行預防法案

2015 年免簽證計劃改進和恐怖主義旅行預防法案要求以下類別的旅行者在前往美國之前獲得簽證。他們不再有資格參加免簽證計劃 (VWP)。 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訪問或出現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或伊朗、伊拉克、利比亞、索馬里、蘇丹、敘利亞或也門的 VWP 國民(為外交和軍事目的服務的旅行除外) VWP 國家)。

更新您的 ESTA

您的 ESTA 通常有效期為兩年,但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需要申請新的申請

也是伊朗、伊拉克或蘇丹公民的 VWP 國民可以申請

他們可以通過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定期預約來申請簽證。美國領事館和大使館可以幫助那些需要緊急前往美國的人。

由於在這七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個國家的外交、軍事或其他存在而免於該法案的個人可能會被拒絕其 ESTA。他們可以訪問 CBP 網站或聯繫 CBP 信息中心。非移民簽證可以在任何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申請。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強烈建議所有前往美國的旅客在安排旅行或前往美國之前驗證其 ESTA 身份。您可以在國土安全部網站上找到更多信息。

如果您想申請訪客 (B) 簽證,即使您沒有滿足 VWP 旅行的資格,您也可以。如果您乘坐私人飛機或任何未經 VWP 批准的航空或海運承運人旅行,您必須申請簽證。查看已批准頁面的列表。如果您的逗留時間超過 90 天,您將需要簽證。

如果您對加拿大、墨西哥或其他附近國家進行短暫訪問,VWP 可能會接納您。 VWP 通常允許您在抵達後的剩餘 90 天內重新進入美國。您的總逗留時間不得超過 90 天,其中包括短途旅行。訪問 CBP 網站。美國不要求 VWP 國家*的公民在入境時出示前往另一個國家*的證明。

您不能將免簽證計劃入境延長至美國。您必須在不遲於您進入美國時的准考證上蓋章的日期之前離開美國。請參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網站上的延期逗留。

有效的 ESTA 申請將允許您前往美國機場入境口岸併申請進入美國的許可。但是,獲得批准的 ESTA 並不能保證您可以進入美國。入境口岸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有權允許或拒絕進入美國。

文萊、澳大利亞、日本、香港、瑙魯、新西蘭、馬來西亞、韓國、巴布亞新幾內亞、台灣、新加坡和英國公民可以免簽證訪問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但是,他們需要在旅行前填寫 I-736 表格。中國公民臨時進入北馬里亞納群島不需要簽證。

關於 ESTA 的重要事實:
我為什麼要申請 ESTA?
誰需要申請ESTA?
關於 ESTA 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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